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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7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汽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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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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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15日宣布,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7月1日起,中国将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部分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
据财政部介绍,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的进口税率由28%降至25%,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率由13.8-16.4%降至10%。至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汽车及其零部件降税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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